$ 0 0 承继在上海市浦东新区试点经验,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3月8日发出公告,扩大在天津、辽宁、浙江、福建、河南、湖北、广东、重庆、四川、陕西10个自贸试验区,试点实施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。语言 Chinese, Simplified